王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同向一条车道的城市道路上以60公里

GLMA-360RT 2024-11-03 15:02:33

秋日的午后,阳光斜照在繁忙的城市道路上,一切看似平静有序。然而,总有那么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如王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以60公里的速度穿梭在车流中,给这宁静的画面增添了几分紧张。

2023年12月26日,王某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同向一条车道的城市道路上以60公里速度行驶时,与斑马线上的行人张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严重受伤。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张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合理经济损失由王某驾驶的车辆投保的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由王某自行承担。

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张某残疾赔偿金等相关费用14万余元。

安全驾驶,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尊重,也是对他人生命的负责。希望每一位驾驶员都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

相关知识

无证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害驾驶人自身安全,也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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